释义 |
法律分析: 不需要年检。三证合一后,不再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企业,不再实行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制度,组织机构代码有效期限与营业执照期限一致。 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是按照“统一受理、联动审批、核发一照”的模式,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由工商行政管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照),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工商行政管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联动审批、限时办结、核发一照一号的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改革年度检验验照制度。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企业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