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答:1.合同到期不续签,劳动者可以继续留用,这种情形视为续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提出异议,继续执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劳动条件等。 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四条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2.不续签,劳动者也可以终止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