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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规定法院对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如何裁判?
释义
    法院对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应当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挪用特定款物的,或者造成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情形。
    挪用特定款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这里的特定款物,主要是指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
    所谓“救灾款物”,是指国家拨给遭受自然灾害地区的专项资金和物资;所谓“扶贫款物”是指用于扶贫的专项资金和物资。
    所谓“抢险款物”,是指国家拨给因自然灾害而出现危险情形需要抢救的专项资金和物资。
    所谓防汛款物“是指国家拨给防备水灾和汛潮的专项资金和物资;所谓“优抚款物”,是指国家拨给用于优待和抚恤优抚对象的专项资金和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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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20: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