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应承担的义务包括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以及协助另一方探望孩子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