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市民拍违章有奖励。烟台政府推出构建全民参与城市管理机制,保持公共设施良好使用性能,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对举报不文明现象的公民,每人每月最高可获100元奖励,举报破坏市政设施违法行为的,经执法部门核实查处的,每人每月最高可获1000元奖励。《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市民“随手拍”奖励实施办法》 第四条 举报原则和奖励标准: (一)举报人实名举报且愿意领取奖励的,应当给予奖励﹔ (二)同一问题由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名举报人,以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 (三)符合举报条件。每件举报案件经市城市进行管理服务平台立案调查,根据举报人提供的举报时间、违法事实查询结果等因素,按附件奖励标准确定奖励金额,每人每月奖励上限为100元(举报举报破坏市政设施违法行为的,经执法部门核实查处的,每人每月最高可获1000元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