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子去世,儿媳妇有赡养义务吗 |
释义 | 儿子去世后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妻子只因婚姻关系有协助丈夫赡养其父母的义务,但是,丈夫去世后,失去了婚姻关系的支撑,妻子就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如果儿子去世后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儿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 一、遗产继承儿媳妇有份吗 遗产继承儿媳妇不一定有份。如果儿子健在,儿媳是没有继承权的,不能继承公公婆婆的遗产;但是如果儿子死亡,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对于有遗嘱的,自然人有权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和父母。 二、民法典儿媳妇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吗 儿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有赡养义务的是子女。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须的生活用品和生活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帮助。 三、儿媳应不应该赡养老人 法律鼓励儿媳赡养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我国法律是鼓励丧偶儿媳赡养公婆、丧偶女婿赡养岳父母的。赡养是指供给生活所需,特指子女对父母在物质上和生活上进行帮助。媳妇对公婆的遗产无继承权,因此对公婆也无赡养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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