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可以在外地办理户口迁移? |
释义 | 可以的,孩子的户口既可随女方也可随男方。如果需要迁移小孩户口的话,可以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把孩子户口从母亲转到父亲,去孩子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带上所需的材料,并且遵循特定的办理步骤就可以完成。《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外地可以迁户口吗,就是把孩子的户口迁到我的户口上 可以的,孩子迁户口,只要有合适的原因是没有问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依照法律规定,儿童的户口,可以随母亲,也可以随父亲,但必须征求母亲的同意,只有双方同意后,才可以迁户口,迁户口首先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先开接受证,然后再到迁出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然后孩子的户口才可以回到父亲那里。 我想问一下,爷爷怎样才能把孩子的户口迁到自己的户口下面?怎样才能把户口迁到自己的户口名下? 孩子的户口可以上到爷爷的户口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父母,祖父母,子女,孙子女(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可以相互迁移户口。所以说,你的孩子完全可以落在他的爷爷奶奶的房屋内,也可以与爷爷奶奶落在一个户口本上。一般能不能迁要看情况:1、孩子户口只能跟随爸爸或妈妈的任何一方,但不能报在爷爷、奶奶的名下。如果当事人把自己户口报在父母亲名下,孩子的户口就能随迁。2、父母和爷爷各是独立的的户籍,两个户籍均是公房,在同一社区居住,孩子的户口能否迁到爷爷奶奶处,取决于派出所是否同意。具体的可以到当地派出所,看当地政策是否允许,主要还是看户籍管理的那个部门是否同意,应该是可以的,但是手续会比较繁琐。《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我想把我合法妻子的户口迁到我的户口 离婚后不可以强制迁对方户口,应当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经本人同意,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我想问一下,爷爷怎么能把孩子的户口迁到自己的户口下?户口怎么能迁到自己的户口名下? 1、提交相关材料到母亲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2、需要的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孩子母亲户口簿、孩子父亲的户口簿、母亲所在社区的证明、母亲提交的户籍迁移申请。【3、按照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因此母亲方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是为了证明迁移人确实是父母的孩子,提交母亲的户口簿是证明户籍在当地具备入户资格,而提交父亲的户口簿是证明孩子的户籍确实是在孩子父亲的户口上。【4、注意,以上户籍迁移只能在同类户口或农转非进行,非转农则公安机关一律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我想把孩子户口迁到衡水,需要什么流程? 孩子迁户口的手续:1、把落户申请(派出所有统一的格式,只要填入简单的几项即可)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2、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3、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转出派出所开出准迁证明同时消户;4、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相应手续(准备好相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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