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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法人和股东变更的法律程序
释义
    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包括领取申请表、变更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变更股东名称需要提交公司变更申请书、股东决议、证明文件等。变更公司法人需要提供公司变更申请表、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等资料。
    法律分析
    一、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变更股东名称(姓名)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由于股东名称(姓名)变更而修改相应章程条款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法人股东名称变更,由该股东的登记机关出具名称变更证明;自然人股东姓名变更,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文件);
    6、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一般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7、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三、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暂住证(原件)
    我们可以看出,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包括到我国工商局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变更营业执照变更组织代码证,变更税务登记证等,变更公司股东的话,也是需要到工商局进行办理的,需要携带的相关资料,在上文当中都有着详细的介绍,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结语
    变更公司法人的流程包括领取变更登记申请表,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变更,以及修改银行信息。变更股东名称需要提交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书、营业执照、股东决议等相关材料。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包括变更登记申请表、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身份证等。以上是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和所需资料,供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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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