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驶证丢了怎么补办 |
释义 | 机动车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的,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管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提交的资料有: 1、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属于补、换领行驶证的,还需要将未灭失、丢失或者损坏的部分交回; 4、如由代理人办理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行驶证由证夹、主页、副页三部分组成。其中主页正面是已签注的证芯,背面是机动车相片,并用塑封套塑封。副页是已签注的证芯。 持有《机动车行驶证》是车辆上路行驶的先决条件之一,驾驶员上路行车不带行驶证属于违规行为,无论是没有领取《机动车行驶证》还是忘记随身携带。《机动车行驶证》上“车主姓名”一栏不仅是姓名的问题,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是法律承认的车辆所有人,有合法使用和处置该宗财产的权力,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经济纠纷等,是法定的责任承担人。 如果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交通事故,投保人只有持《机动车行驶证》,而且是有效的行驶证(即按时参加了年度检验),保险公司才有可能理赔。如果不能出示有效行驶证,即使在保险有效期之内,保险公司也将拒绝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3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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