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实生活中口头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现实生活中,很多当事人在法律意识欠缺的情况下,双方进行交易往往不采取书面形式,这就有可能造成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法维权的尴尬局面。 那么采取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如何进行维权?我们通过相关法条来具体了解一下。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由此可见,口头合同符合合同生效要件的,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在实践过程中,我们也要注意民事行为无效的情况: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几种民事行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但间歇性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确能证明是其在没有发病期间实施的,并且符合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条件的,应当认定有效。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损害国家利益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以上的几种情形不管是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合同均无效。 除此之外,还要注意一些特别规定,《民法典》规定,不动产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涉外合同、价款或者报酬10万元以上的合同,除即时清结的以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依照其规定。故,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温馨提示 口头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但一定要有证据证明才可生效,比如证人和录音等等,如果相关证据证明不了双方口头协议约定的内容,那么相关的诉求也有可能得不到支持。所以在这里要提醒广大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尽量采取书面形式,即便已经采用了口头形式,也一定要注意搜集和保留相关证据。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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