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你的情况最好是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人社局有专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你可以得到11个月的工资,作为辞退后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