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人在刑事辩护中有权要求法院核实证据的真实性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人在刑事辩护中有权要求法院核实证据的真实性。这是保障被告人权利的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要求对起诉书、证据、辩护意见等进行复制或副本,并有权在规定期限内阅读、翻译和作出说明。被告人、辩护人在庭审中对起诉书、证据、辩护意见等有权进行质证。”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被告人、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提出的证据,如有异议,有权提出质证。如质证不成,可以要求法庭传讯证人或者鉴定人作出延伸证明,或者提出书证、物证进行反驳。”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证据程序减少错案的若干规定》第7条规定:“被告人或者辩护人质疑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时,应当依法进行证明和质证,法院应当调查核实。” 因此,被告人在刑事辩护中享有质证权和调查核实权,有权要求法院核实证据的真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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