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前买的房子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都是指在婚后所取得财产,买房的时候并未结婚,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双方都付了钱的,属于共同财产,那么结婚之后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处理婚前买的房产方式如下: 1、婚前买房是一方个人支付的,这种情形在法律上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前买房均为二人出资,房屋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的,按共有财产处理。 3、婚前一方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婚前父母出资买房的,视为对自己子女单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