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养老保险(单位缴20%,个人缴8%),生育保险(单位缴,个人不缴),工伤保险(单位缴,个人不缴),医疗保险(北京政策为,单位缴10%,个人缴2%+3块钱),失业保险(单位缴1.5%,个人缴0.5%),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最高不超过12%的公积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