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分居后一方所欠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确定办法: 1、如果该债务所借款项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2、如果是个人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者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分居后还贷怎么办 分居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则应当由其个人偿还。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