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流程如下:1、保护现场不要破坏,打电话给交警和保险公司到场处理;2、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拍照取证;3、双方将事故车辆共同开到交警快速理赔中心,填写快速理赔确认书;4、理赔中心初步估算事故损失,按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交纳维修费用;5、车辆维修,修好后取回车辆。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