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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妻子对娘家人很照顾。对老公及婆家人很冷漠。老公可以向法院申诉离婚吗?
释义
    你好,关于离婚问题,首先离婚方式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如果你们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债务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三个问题达不成一致的情况可以考虑起诉离婚。
    其次如果选择了诉讼离婚,一般的诉讼离婚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者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证据材料。即你们的资料、诉讼请求和证据,按照婚姻法,有以下条件,经过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准予离婚后,会对你们的夫妻财产债务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问题进行判决。
    对于财产分割,离婚时对于夫妻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平均分配。但是由于现实情况的的复杂性,在分割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时,应当照顾弱者利益,按照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方便生活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分割房产时,还要考虑到首付和还贷的具体情况,双方父母给予经济支持的情况。在生活中还会存在一方父母婚后赠房的情形,所以,房产分割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实际情况来分割。
    最后对于抚养权问题,两周岁以下原则上跟母亲,两到八周岁的要综合考量双方的各种情况,进行综合判定。我们总结以往的诉讼经验,认为法院在判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考量的主要因素包括父母经济能力、学历、子女原生活环境、祖父母/外祖父母学历和抚养意愿等多方面因素。总的来说,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是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总原则。 【相关法条】《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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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22:3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