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电动自行车上牌规定2022 |
释义 | 一、上牌条件 主要看是否符合“新国标”和“3C”认证。 二、上牌时间 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以销售发票时间为准),持相关材料就近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立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点办理登记,现场交验车辆。 三、上牌材料 1. 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 2. 购车发票或其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 3. 车辆整车出厂产品合格证明;注意:对查验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不予办理登记。 四、电动自行车牌有效期: 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自登记之日起算。有效期届满后自动注销,仍需继续使用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内向居住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延用,延用期2年。每辆电动自行车可以申请延期两次。 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 (三)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与电动自行车不符的; (四)属于拼装、非法改装的; (五)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缺失或者无法辨认的; (六)属于被盗抢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应当交验电动自行车,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对于个人车主身份证不在号牌登记地的,无需提供居住证; (二)电动自行车购车凭证或者其他来历合法合规证明; (三)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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