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小孩抚养权归谁,户口就一定归谁吗 |
释义 | 离婚不必导致户口变更,孩子的户口通常跟随抚养权归属方。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尊重子女意愿。孩子的户口可以落在没有抚养权一方。户口登记属于公安机关的人口管理制度,公民应在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常住人口。根据《户口登记条例》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并不必然导致户口变更。 法律分析 通常情况下,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因为孩子需要在抚养人的住所地上学。未成年的子女,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离婚后孩子户口可以落在没有抚养权一方的。且孩子抚养权归属与户口登记强制联系,子女抚养权是父母基于血缘关系而需要对子女承担的人身义务,而户口登记,属于公安机关进行人口管理的制度,且一般来说,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结语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和《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并不必然导致户口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决定了孩子的户口所在地,因为孩子需要在抚养人所在地上学。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移需要由父母代为办理。离婚后,父母仍然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抚养问题,如果父母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人民法院将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做出判决。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可以落在没有抚养权一方的名下。户口登记是公安机关进行人口管理的制度,每个公民应在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