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也可以这样说,它是指故意地非法地毁灭或损坏公共财物或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使某项财物的价值与效用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的行为。 本罪的立案标准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