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程序中的立案时间 |
释义 | 一审案件应在7日内立案,自诉案件应在15日内立案,改变管辖案件应在3日内立案,二审案件应在5日内立案,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案件应在次日立案,审判监督程序重审案件应在次日立案。 法律分析 第一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状)或者执行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收到自诉人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的,经审查认为符合自诉案件受理条件的应当在15日内立案。 改变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应当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的3日内立案。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抗)诉材料及案卷材料后的5日内立案。 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的案件,应当在收到发回重审或者指令再审裁定及案卷材料后的次日立案。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审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裁定(决定)的次日立案。 拓展延伸 法律程序中的案件登记与时限 法律程序中的案件登记与时限是指在法律体系中,对于案件的立案登记以及案件处理的时限要求。立案登记是指将案件正式记录在法院或相关机构的案件登记簿中,确保案件得到合法的处理和跟踪。时限是指在法律程序中规定的各个环节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以确保案件的及时处理和公正审理。案件登记与时限的严格执行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案件登记与时限也是法律程序中的重要指标,对于法院或相关机构的效率和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确保案件登记准确无误、时限合理有效对于保障司法公正和提高法律程序的效率至关重要。 结语 案件登记与时限的严格执行,是确保司法公正和保护当事人权益的重要保障。根据相关规定,一审法院应在7日内立案,自诉案件应在15日内立案。改变管辖的案件应在3日内立案,二审法院应在5日内立案。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的案件应在次日立案,审判监督程序重审的案件应在次日立案。案件登记与时限的准确执行,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和提高法律程序效率,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状)或者执行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收到自诉人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的,经审查认为符合自诉案件受理条件的应当在十五日内立案。 改变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应当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的三日内立案。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抗)诉材料及案卷材料后的五日内立案。 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的案件,应当在收到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裁定及案卷材料后的次日内立案。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裁定(决定)的次日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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