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集体土地出租不一定每一户都要签字,同意的人数达到2/3就可以了。对于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方案,必须经过大多数集体成员讨论同意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集体重大事务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决策。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参加村民大会或者推举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大会,行使村级事务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