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女人可以起诉离婚吗 |
释义 | 哺乳期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女方在哺乳期提起离婚诉讼的行为不受法律的限制,但是男方在分娩后一年内不得向女方提出离婚,除非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如果女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在自己分娩后一年内要求离婚的,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一、哪些情况下男方无权提出离婚? 如下情况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1、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女方为现役军人,而男方未征得女方同意,且女方不存在重大过错的; 3、其他情况。 二、不允许离婚的六个条件 不允许离婚的六个条件: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4、夫妻感情未破裂; 5、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 6、被逼迫或者胁迫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三、不能不能离婚都需要什么条件 如下条件不可以离婚: 1、女方在怀孕或生产后一年、终止妊娠后半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3、双方婚姻关系无效的,不能提出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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