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订立,保险人不得有恶意拖延理赔,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同时,被保险人需要提供真实、准确的病历资料和诊断证明,保险人可以委托专家鉴定病情。如果被保险人对保险人的拒赔决定不服,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诉,如无法解决,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或者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九十四条:被保险人提出给付保险金的申请,保险人应当及时处理。保险人不得有恶意拖延理赔。 2.《保险法》第九十五条:保险人应当在收到索赔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承认保险事故的决定;对于需要鉴定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鉴定。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作出承认或者不承认的决定的,视为认可保险事故发生的事实并应当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3.《保险法》第九十八条:被保险人对保险人的赔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诉,也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如无法解决,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