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订立与合同生效的含义,之间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一、合同订立与合同生效的含义 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当事人相互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而成立了合同。合同的订立由订和立两个阶段组成。订强调缔约的行为和过程为是缔约各方接触、治商过程,包括缔约各方的接触、洽商并最终达成协议前的整个讨价还价过程。此阶段由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诸制度加以规范和约束,产生先合同义务及缔约过失责任。而立强调缔约的结果,指的是双方合意的达成,即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至少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已经形成一致意见,各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得以确定,简言之,合同成立了。合同的订立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换句话说,只要是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便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 二、合同订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合同订立并不意味着合同就生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为前提,合同不成立就无所谓生效。反之,一个合同生效了,意味着它已经成立了。 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有很大的实践意义,两者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构成条件不同。 合同订立的条件包括: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至于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则在所不问,它着重强调合同的外在形式所表现。 合同生效的条件主要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符合法定形式。 2.法律意义不同。 合同成立与否基本上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意志,体现的是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成立的意义在于表明当事人双方已就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取得共识。 合同能否生效则要取决于是否符合国家法律的要求,体现的是合同守法原则,合同生效的意义在于表明当事人的意志已与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实现了统一,合同内容有了法律的强制保障。 三、合同订立与合同生效之间存在什么联系 合同的订立与生效之间存在以下联系: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双方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且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1.大多数合同成立即生效,也就是说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在同一时间; 2.合同成立后永远不生效,即无效合同; 3.合同成立后处理效力待定状态,是否生效要看合成立时缺乏的生效要件后来能否得到补正; 4.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生效时间视所附期限; 5.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完成了应当办理的批准、登记手续后地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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