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的构成: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的行为;3、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机关的印章而仍决意抢夺。《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