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不合理。物业收了费就要提供车位。建议先找业委会,由业委会出面提出整改,无效果的话由业委会找物业管理处的上级公司,上级公司仍不作为的情况下可以找社区或房管局物管科。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私家车的数量迅猛增长,造成小区车位 ?、车库的数量捉襟见肘。供需的不平衡及权属不明晰导致越来越多的业主因为车位、车库的权属产生纠纷,停车位难成为普遍的现象。扩展资料:小区物业收业主停车费是没有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的,小区公用场所属所有业主的共有财产,并非物业公司所有,未经审批物业公司更无收取停车费的权利,强行收费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三条 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