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合同中提出执行异议是否需要付费取决于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如果合同中有规定需要付费,则需按照合同约定付费。但如果未明确约定,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合同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根据合同性质、交易习惯和诚信原则确定。 2.《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九条:在招投标中,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法签订合同。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异议处理方式和费用。异议处理费用由提出异议的一方承担。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结论:在招投标合同中提出执行异议是否需要付费,取决于合同中的明确约定以及具体情况的判断。若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则需要按照合同履行,否则需要根据合同性质、交易习惯和诚信原则进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