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异议程序是商标局征求公众意见的过程,所以异议向商标局提出,由商标局裁定。异议裁定的结果涉及当事人各自的利益,所以,异议裁定采用两审终结的制度。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异议裁定未提出不同意见,异议裁定即生效。如果当事人任何一方不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则可以在收到异议裁定书之日起15天内(以邮戳为准),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异议复审。如果时间紧迫,来不及提出申请时,可在限期内提出延期申请。延期申请的时间为30天。延期申请需交纳费用。 一、注册商标被异议了能成功吗 商标在公告期被人提出异议应该进行答辩。然后等国家商标局评审会做出裁定,对于此裁定你们不服还可以在收到裁定书十五日内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如果答辩或是复审成功就可以拿到注册证,如不成功侧拿不到注册证。 二、商标异议的程序是怎样的? 欲取得商标专用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收到注册申请后,先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被受理的注册申请进入实质审查程序,即由商标局审查人员对申请注册商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实质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被初步审定并刊登《商标公告》。此后,进入商标异议期,任何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对初步审定商标提出异议。初步审定商标一旦被人提出异议,则会启动商标异议程序,由商标局根据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对异议案件进行审查,作出裁定:如果异议不成立的,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如果异议成立的,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