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成立自己的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为: 1、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有公司住所;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