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关于欠款催收,电话催收要进行电话录音,当面催收应要求对方在谈话纪要上签字,发送函件则应要求对方签收或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送达,总之尽量收集积极催收的文件资料。 法律依据: 《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 第十九条 成员单位应共同促进多层次信用体系建设,在催收、保全、专案管理等方面紧密合作,加强对银行卡违法犯罪案件、不良持卡人、不良商户等有关风险信息的资源共享及银行卡业务风险联动防控。 第二十条 成员单位应建立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及时向银行卡委员会报送业务数据和信息,促进成员单位间的业务交流及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