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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购房合同什么事项要提前约定好
释义
    签购房合同要约定好的事项有,卖方和买方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房屋的位置、名称、面积等信息;房屋的售价;价款的支付期限、方式、地点;以及违约责任;保修责任等事项。
    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1、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交房时间,以资金不足延迟交房的情况频频发生,开发商常在预售合同上大做文章,利用“合理顺延”权利过长延迟交房时间。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或是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
    2、合同中约定“五证”“二书”不能少。“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3、购房合同应明确说明房屋是否带装修,一些关于质量细节要求的描述均要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居民购房要签什么合同
    居民购房一般要签三份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条款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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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4:2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