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实践合同是指除了双方意思一致外,还需要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在于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常见的实践合同有借用合同、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和定金合同。 法律分析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后,除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外才能成立的合同。根据合同除意思表示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典型的实践合同包括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和定金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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