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年多还能分到财产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一年多是否能分到财产,视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双方能够就再次分割财产达成协商的,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