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公司偷税漏税 稽查局让我们补税 |
释义 | 法律分析:1、被举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如果确实有偷税漏税的行为,可能要被税务机关处罚。2、因此,要对自己或者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一次全面的疏理,整理好相关的帐册,包括纳税的依据,以便应对税务机关的稽查。3、如果确实有重大偷税漏税的行为,应当主动配合,该补交的补交,以求得税务机关的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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