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诉讼受理是怎样的? |
释义 | 受理的包括:承包合同纠纷;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土地经营权侵权纠纷;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纠纷;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土地经营权继承纠纷。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拆迁拆迁户口户口迁出娘家怎么办 户口已经迁出的,如果嫁入地向其分配了承包地的,嫁出地村组可依法收回其承包地,并依法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注销登记,没有土地拆迁补偿。 如果嫁入地未向其分配了承包地的,嫁出地村组应依法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其土地拆迁的补偿。 二、征地补偿不合理去哪 征地补偿不合理可向当地县级政府反应,如果说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认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到法院起诉的程序与其他普通民事案件相同,但是要有针对性的提供补偿款分配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证据,由法院进行判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合同还地纠纷涉及的补偿款在哪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土地被征收后,受让方有权享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补偿。土地被征收后,不仅需要对土地所有权人进行补偿,还需要对用益物权人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进行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承包合同纠纷;(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三)土地经营权侵权纠纷;(四)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纠纷;(五)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六)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七)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八)土地经营权继承纠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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