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财产可以被执行吗 |
释义 | 如果选择离婚登记来离婚的,就不可以先离婚后分财产,因为离婚登记时需要出具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上要求必须就财产的分配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没有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应该不予受理。如果选择诉讼离婚的,可以先离婚后分财产。可以先起诉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然后再就财产的分配重新起诉。 一、离婚协议书用什么纸写 离婚协议用什么纸写法律上不作要求的。离婚协议书无论是手写还是打印都是可以的,手写的需清晰容易辨认、忌潦草,写好后双方都要签名的。但现在来看,大多数的离婚协议书都是打印的。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愿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后,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协议离婚时,夫妻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件;2、夫妻双方各自所持的离婚证(各一本);3、夫妻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夫妻双方各提交两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照片应当为证件照,且为同一底版;5、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该申请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格式版本,当事人到现场填写即可。因此,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必须携带离婚协议书,否则民政局是不会办理离婚登记的。换句话说,没有离婚协议书的话不能办理协议离婚。 二、离婚协议书有什么作用 离婚协议书的作用在于解除婚姻关系。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选择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的,必须签订离婚协议书,并且离婚协议书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夫妻双方就离婚事项未签订离婚协议的,就无法选择协议离婚,要求离婚的一方只能去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双方对离婚事项能达成离婚协议的,就可以选择协议离婚,直接拿着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就可以拿到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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