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莆田出国(境)户口注销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莆田出国(境)户口注销需要什么材料 《公民户口注销申请表》 当事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非提交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不予办理) 二、莆田出国(境)户口注销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周六8:30-11:30(开放5个窗口,全市通办业务需提前预约)。 三、莆田出国(境)户口注销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1.《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报户口注销: (一)加入外国国籍的; (二)应征入伍的; (三)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的; (四)多重户籍的; (五)随抚养人以非亲属关系登记户口后找到生父母的。 第四十五条户口登记机关发现公民户口应销未销的,可以催告有关人员履行申报义务,无法催告的,可以采取公告方式;经催告或者公告后,有关人员仍不履行申报义务的,公安机关可以直接注销户口。 2.《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申报户口登记事项,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证明材料应当为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应当同时提交复印件,由经办民警核对原件后签章确认并存档。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者公证机关公证,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人员翻译的中文译本,加盖翻译机构公章,由翻译人员签名。提交我国港澳地区相关证明材料的,应当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章转递。提交我国台湾地区相关证明材料的,按照两岸公证书使用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公证协会核验并附核验证明。提交亲子司法鉴定书的,应当随附包含亲权司法鉴定业务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应当同时提交双方《居民身份证》以及书面委托书。 第八十三条公民已取得外国国籍的,应当凭外国护照以及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户口注销。 第八十四条公民已取得外国国籍,未申请户口注销的,公安派出所发现后,发函经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由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工作中发现并通报给公安户政部门的,由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 第八十五条公民经批准前往港澳地区定居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定居批准通知书》;公民经批准前往台湾地区定居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户口注销。公民已定居港澳地区的,提交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户口注销。非提交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不予办理。公民自行取得台湾地区身份的,提交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户口注销。 第八十六条公民已取得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但未注销内地户口,公安派出所发现后,发函经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第八十七条外国人在国内福利院收养儿童办理国内公民收养手续后,福利院应当提交省民政部门签发的《涉外送养通知书》《涉外收养登记证》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户口注销。第 九十六条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后,应当及时在公民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上登记注销原因,并加注“注销”、加盖户籍民警章,收回被注销人《居民身份证》,单独立户的,同时收回《居民户口簿》。公民《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丢失或者查找不到无法缴交的,申报义务人应当场签署声明。 第一百五十八条公民提交的户口登记事项申请,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情况不实的,公安派出所应当耐心说明原因,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提交申请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办理的结果以及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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