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释义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建设单位信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人防审查意见书;计划部门立项批文;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红线图或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监测报告;建筑施工图;建筑分层面积表、功能分类面积核算表;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文本等。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是什么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具体如下:(1)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2)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3)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4)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5)建设项目涉及环保、城管、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等部门的,需提供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二、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是什么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具体如下:1、在工作日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申报;2、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3、申报材料经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4、项目经办人接到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您好,建设用地许可证转回集体使用证需要哪些手续?
    集体土地使用证变更到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用地者应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证明材料,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审核通过后更换土地证书。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您好,建设用地许可证转回集体使用证需要哪些程序?
    集体土地使用证变更到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用地者应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证明材料,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审核通过后更换土地证书。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你好,建设用地许可证转回集体使用证需要哪些手续?
    集体土地使用证变更到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用地者应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证明材料,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审核通过后更换土地证书。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建设用地使用权包含哪些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因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而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四十九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权属证书。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13:2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