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后一直不给钱怎么办? |
释义 | 判决后对方不给钱,可以在判决后的两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的执行部门会依法向银行或者金融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股票、债权等财产情况,并且查询后依法对财产进行扣押、冻结、划拨或者变价,但是会留下被执行人及其需要扶养人员必要的生活用品。扣押、冻结、划拨或者变价的财产也只能在其履行义务的范围之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