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夫妻共同债务可否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
释义 | 如果经法院判决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双方均负有清偿责任。因此,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其中一方名下的财产,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 一、婚内买房写一方的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夫妻双方对各自财产归属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因两人结婚而自动变成共同财产,如果婚后买房用的全是一个人的婚前财产或由其父母提供资金,那么这个还是属于个人财产,只是变换了婚前个人财产的形式而已。因此全款买房的资金来源是决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关键条件。 二、按揭买的房子离婚怎样处理 1、婚前买房,婚后还按揭款。这种情况下,该房屋的产权归属是属于婚前购买者的但是就婚后还款部份,以及婚后还款部份的升值部份可以要求作为夫妻共同财富进行分割。 2、婚后购房,共同还按揭。这种情况下,该房做为夫妻共同财富进行分割,一般是这种房产处置是归谁所有,就由谁归还银行按揭贷款,并且在法院的判决中,按揭贷款的利息是不予计算的虽然该利息会实际发生。 3、婚后以一方名义办理按揭。如果男女双方婚后以双方名义购买的房地产,以一方名义办理了按揭,由一方偿还贷款,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夫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无论是登记于双方名下还是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双方共同贷款离婚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共同贷款的,通常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并且法院已经判决离婚,那么该债务也依然需要夫妻两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起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后,决定让其中一方进行偿还,那也可以让其中一方来进行清偿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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