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福州城镇家庭住房救助的审核法律依据是什么 《社会救助办法》(国务院令649号) 第三十七条国家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 第四十条城镇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应当经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直接向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家庭住房状况并公示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优先给予保障。农村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二、福州城镇家庭住房救助的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居民户口; 2、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三、福州城镇家庭住房救助的审核办理材料 1、住房救助申请表; 2、财产查询授权书; 3、书面申请报告及村委会审核盖章的家庭情况、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书面和现住房情况说明; 4、身份证、户口簿; 5、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