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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请企业破产需要的多少时间
释义
    企业破产程序不一定需要多久,法律对此没有规定。每个公司的情况不同,需要的时间是不同的,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短则需要几个月,长则可能要一年以上。
    法律对于破产过程中的时间规定有:公司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作出裁定后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一、宣布破产公司资不抵债吗
    宣布破产公司资不抵债。工人工资将在破产清偿前优先清偿,否则法院不予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决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单、债权清单、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的支付情况。
    二、股份公司的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股份公司的清算程序如下: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2、成立清算组;
    3、通知债权人,在报纸上进行公告;
    4、通知召开债权人会议;
    5、确认破产财产;
    6、支付破产费用;
    7、清算结束后,登报声明。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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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7: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