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怎么做? |
释义 | 破产程序中的指定管理人和债务人义务。根据《破产法》,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指定管理人,并通知已知债权人。通知和公告应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信息、破产申请受理时间、债权申报期限和地点、管理人信息、债务清偿要求、债权人会议信息等。债务人有关人员需保管财产、配合工作、参加债权人会议、不离开住所地、不担任其他企业职务。 法律分析 1、指定管理人:《破产法》第十三条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2、发出通知和公告:《破产法》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3、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4、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5、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 6、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7、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有关人员承担的义务: 《破产法》第十五条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4、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拓展延伸 破产申请的审理程序及相关法律规定 破产申请的审理程序及相关法律规定涵盖了一系列步骤和规定,以确保公正、透明的破产程序。首先,破产申请需要递交到人民法院,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受理并核实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接下来,法院会指定一位破产管理人来负责管理和处置债务人的财产。破产管理人会进行资产清算,并依法分配给债权人。在整个审理过程中,法院还会听取各方的意见和申辩,确保程序的公正性。相关的法律规定包括《破产法》等,其中明确了破产程序的具体要求和债权人的权益保护措施。通过严格执行这些程序和规定,法院能够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结语 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申请的审理程序确保了破产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法院将受理申请并核实申请人的资格和材料完整性,同时指定专业的管理人来处理债务人的财产。资产清算和分配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并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护。在整个审理过程中,法院将听取各方的意见和申辩,以确保程序的公正性。《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了破产程序的要求和债权人的权益保护措施。通过严格执行这些程序和规定,法院能够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本法施行前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实施破产的特殊事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 第八十九条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 第九十一条 监督期届满时,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自监督报告提交之日起,管理人的监督职责终止。 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监督报告,重整计划的利害关系人有权查阅。 经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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