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不同区域补偿安置费标准的确定 |
释义 | 各乡镇(含制衣区、制革区)年度补偿安置费标准,一是高于本乡镇不同区域一定时期内一般土地年均纯收益;二是按政策落实对村集体的补偿;三是考虑了乡镇之间的平衡。其具体标准为: 乡镇 补偿安置费标准(元) 辛集镇 1000-2000 新垒头镇 1000-1600 位伯镇 750-1500 和睦井乡 700-1500 田家庄乡 660-1300 张古庄镇 800-1300 旧城镇 730-1300 小辛庄乡 900-1200 南智邱镇 800-1200 前营乡 750-1000 天宫营乡 500-1000 新城镇 620-1000 中里厢乡 700-1000 王口镇 400-1000 马庄乡 500-1000 具体执行时,各乡镇可根据不同区域,在上述标准范围内适当调整。补偿安置费原则上30%发给村集体,70%发给被征收土地承包者。 为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在保障期内,如国家征收土地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市政府不挤占所征土地的收益,其增加部分全部用于该村,对其安置补偿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但此前不再追补);遇有粮食价格出现大的变化,市财政相应增加补偿安置费标准,如果价格下调,标准不变。 一、农用地征收补偿方式是怎样的 1、土地补偿费:计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未利用地按区片价的60%执行。河北省区片价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地区片价的通知》。如果以国家工程需要征收,则按新出台政策再详尽实施,未出台具体细则的,一般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倍支付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原则上20%归村集体所有,80%归承包人所有。 2、安置补助费:此补偿项目一般和土地补偿费合并计算,见国土资见(2004)238号文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如果分开计算的话,安置费标准则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4倍。此费用专款专用,用于补助需安置的人员。如果是由村集体组织负责安置被征收土地人员的,该费用由村集体统一使用和安置。 3、青苗补偿费或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亦由各社区市政府出具具体补偿标准。以石家庄市为例,石家庄市政府以石函办(2007)27号文件出具《石家庄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其他市县也均有此规定。被征收人可依据此标准计算这两项费用。需要注明的是该两项费用均属土地承包者或附着物所有者全部所有,集体组织不能要求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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