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多久 |
释义 |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行政拘留的条件是: 1、行为人达到了承担行政责任的年龄; 2、行为人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尚不构成犯罪的; 3、并且仅给予警告、罚款等较轻的行政处罚尚不足以惩戒的等。 以下违法行为适合行政拘留: 1、扰乱公共秩序; 2、妨害公共安全; 3、侵犯人身或财产权利等行为。 行政拘留的程序如下: 1、首先,由办案机关提出拘留意见,报系统内部法制处审核通过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2、然后,行政拘留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家属,下达行政拘留通知书; 3、被拘留人对拘留处罚不服,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的种类如下: 1、警告、通报批评;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行政拘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行为人达到了承担行政责任的年龄并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以及仅给予警告、罚款等较轻的行政处罚尚不足以惩戒的等可以行政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十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一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行政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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