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的出院护理费 |
释义 |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理人工资(元/天)x护理期限(天)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理标准(元/天)x护理期限(天) 一、骨折护理费算多少天 骨折护理费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是,一般情况下,住院天数为护理期限,有鉴定的按照鉴定的护理期限计算。 根据法律规定,护理费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二、湖北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湖北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能赔7.3万元左右,湖北十级伤残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湖北十级伤残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10%×20年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误工费: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 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需要护理的天数×护理人员人数 其中,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需要抚养的年数×需要抚养的人数×10%。 三、各项费用计算方式: 1、医疗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 2、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4、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5、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7、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 8、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9、住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0、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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