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等责任是互赔还是自赔? |
释义 | 交通事故责任分摊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双方机动车互赔,交强险不够对方赔偿50%;一方机动车一方非机动车或行人,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有保险则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额部分各自承担50%。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是互赔对方还是各自赔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 拓展延伸 同等责任下的赔偿方式:互赔还是自赔,法律解析与实践比较 在同等责任下的赔偿方式问题上,互赔与自赔是两种常见的做法。互赔指当多方之间存在相互责任时,各方互相赔偿损失;自赔则是各方自行承担自身责任的赔偿方式。在法律解析与实践中,这两种方式存在差异。互赔强调多方之间的相互关系与共同责任,有利于减少争议与纠纷,但可能存在赔偿金额不平衡的问题。自赔则注重个体责任,强调各方自行承担损失,但可能导致赔偿效率低下。因此,在具体情况下,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法律规定与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赔偿方式。 结语 在同等责任下的赔偿方式问题上,互赔与自赔是常见的做法。互赔指多方相互赔偿损失,自赔则是各方自行承担责任的赔偿方式。互赔有利于减少争议与纠纷,但可能存在赔偿金额不平衡的问题。自赔注重个体责任,但可能导致赔偿效率低下。因此,在具体情况下,需综合考虑各方利益、法律规定与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赔偿方式。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四十二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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