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拆迁房屋八年没安置进行维权当事人可以凭借拆迁条例及安置协议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补偿争议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