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关缴款书查不到勾选抵扣 |
释义 |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具体流程如下: 一、先下载“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 使用现行“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采集我们要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二、数据采集 1.打开下载的软件系统,点击“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新增报表”; 2.输入所属区间。 3.点击“新增”,录入需采集的海关缴款书信息。包括专用缴款书号码、进口口岸代码、进口口岸名称、填发日期、税款金额这五项,一定要准确无误,信息一致,否则会稽核不通过。 4.录入完毕并检查无误后,将数据导出。 三、上传数据 导出数据之后,登陆当地市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查询--稽核结果查询—海关完税专用缴款书”窗口,把数据上传至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稽核比对,每月可报送多次。注意在上传时选择后缀为JK的文件。 上传完毕后还要在“海关专用缴款书数据上传状态查询”模块查看数据是否上传成功。 如果显示信息“接收成功”就说明上传完成,然后等待稽核结果就可以了。 税务机关会按照每个月为一个稽核期,对海关缴款书数据进行稽核比对,。 四、下载确认 税务机关会于每月纳税申报期内提供上月《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我们可以查询稽核比对结果信息,每月只能确认一次,一旦确认,不可更改。 五、确认《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后,就可以进行“海关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打印”或“海关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明细查询” 六、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需要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表二“待抵扣进项税额”中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栏,将海关缴款书上的进项税额填入即可。 另一种情况是稽核结果通知书中稽核结果为相符的,将海关缴款书份数、税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5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价×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